为全面了解我县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情况,根据上级工会的指示精神,我会组成专门人员有针对性的对全县10个不同类型企业实地了解情况,涉及职工近百人。现将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县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基本情况 澧县职工医保自1996年开展全省试点到1999年全面运行至今12年时间,各项工作运转正常。2007年,全县有485个单位42665名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在职工人员29220人,退休人员13445人。全县有商业办、物资办、粮食系统37个困难企业4532名困难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有51个非公企业有912人参加医疗保险,其中,农民工432人。按照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政策,征缴比例为征缴基数人均11000元的8%(其中,用人单位为6%,个人为2%),全县397个行政事业单位按征缴政策财政统筹支付;37个困难企业单位部分财政负担,个人部分在前期企业置换改革中已进行了明确,在置换金或企业租金中支付;非公企业由医疗保险部门直接收取。全年累计收缴基本医疗金2608万元,其中划拨统筹金1100万元,划拨个人帐户金810万元。全年累计支付1910万元,其中统筹金支付了2800人次的住院医疗费620万元,均次住院医疗费用2210元。个人帐户金支付了15万人次刷卡的门诊包干费512万元,均次门诊医疗费用34元。收支相抵后,全年基本医疗累计结余698万元,其中统筹结余400万元,个人帐户金结余298万元。历年累计结余2400万元,其中统筹金结余1200万元,个人帐户金结余1200万元。 二、我县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为推进医保制度改革做了大量工作,使我县医保制度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了建立和完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县医保制度运行中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医保改革成本高,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重。据了解,医改后,我县财政医疗支出没有减少,但参保的企业和参保人员的负担大大增加。据金诚纺织公司反映,参加医保前企业职工每年人均医疗费用为500元,现在企业职工每年人均医疗费用则超过1000元,且因看病程序繁琐,个人自负比例高,而不敢到医院看病。有些企业甚至要求退出目前的医保。同时,调查显示:职工每月个人账户上的22元钱,支付一次感冒药都不够。职工住院首先交800元“门槛费”,医疗费个人平均支付比例也达到了30-40%,参保人员普遍反映个人负担过重,医保“安全网”的作用不明显。 2、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偏低。缴费基数的确定方式,由于财政负担较大,目前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政策基本维持改革初期水平,部分拨款单位按全县统一标准缴费已不能满足广大参保人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不能与当前医疗费的实际增长幅度同步;缴费比例目前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其中单位按6%缴、个人按2%缴,这种“6+2”模式与省里的“7+2”比仍有相当差距,形成当前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偏低现状,使广大参保人特别是党政机关人员和退休干部对拉平缴费工资基数后实际降低其个人医疗保险待遇不满意。 3、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不规范。一是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问题未得到很好解决,药品和诊疗项目价格偏高,医疗服务重复收费、自立收费、无医嘱收费、分解收费、收费与病历记载不符等问题时有发生;二是部分医疗机构违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原则,有意过度服务,诱导病人使用价格较贵的药品、不合理的“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消费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医院不严格执行临床出、入院标准、分解病例现象比较突出,增加患者负担。 4、参保率、征缴率偏低。虽然全县医疗保险网越织越宽。但是,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全县165家非公企业仅有51家参保,参保率仅为32%;57家规模企业也只有45家参保。参保的51家企业有职工5532人,也只有912人参加医疗保险,且多为企业领导和中层骨干,一般人员很少参加,距“应保尽保”的目标差距还很大。 5、遗留问题难以解决。在推进“两个置换”改革清盘刹尾进程中,为了解决粮食系统等部分困难系统、特困企业问题,县政府采取了兜底、缓缴等办法。现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已到位,但保险欠费的遗留问题难以一步解决到位或解决很少。供销系统等“两个置换”改革较早的企业职工认为当时支持了政府的工作,现在和后期改革的商办系统职工比反而心里不平衡、吃了亏,又开始“找麻烦”,向政府要保险、要待遇,直接增加了社会不稳定系数。 分析形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运行机制不够到位。现在医疗保险工作,表面上是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但实际上还是医保部门“单********匹马”,孤军奋战,致使有限的人力和精力造成三个“不够”。一是深入基层宣传不够。没有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效果,缺少宣传上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深入企业服务不够。由于人力有限,职能部门只能在窗口坐台服务,不可能深入到每一个企业去面对面服务。三是深入车间、厂矿“卖”保险做得不够。与其他保险公司相比,就是缺乏那种动员千军万马、踏遍千山万水、走进千家万户、说尽千言万语的作风和精神。 2、参保意识严重缺乏。首先是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意识。部分企业经营者对职工参加医保是企业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认识不足,因而对现行社会保险制度和按规定缴纳保险费持抵触情绪,不愿参保或仅以部分参保应付了事。有的企业数百人,但参保人员仅有十余人。其次是职工缺乏维权意识。明知企业不为他们办理医保是侵权行为,但面对激烈的就业竞争,为了不被企业炒鱿鱼,敢怒不敢言。再则是职工尚存小农意识。丰彩超市、新偶像等职工流动性大企业的部分职工习惯于算小帐、算眼前帐,认为到手的钱才是钱,自身不愿参加保险,一旦丧失劳动能力,往往成为家庭和社会的负担。 3、责任体系尚未形成。一是医保责任制的落实不到位。由于对相关部门、各乡镇应当承担的责任没有明确,或者是落实不到位,因而在加强保险工作中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来征缴扩面也相应难以到位。二是部门联动机制尚未建立。没有能够形成良性互动的促进和制约机制,以致一些好的措施落不到实处。三是考核体系尚未形成。部分负责同志对企业保险工作认为是“软任务”,有的乡镇甚至在招商过程中,把不为职工办理保险作为“投资环境”向对方承诺。试想,如果全社会人人都不参加保险,或者是支大于收,入不敷出,一旦“出险”,会是一个什么结果?因此,切实增强全社会的保险意识至关重要。 三、完善我县医保政策落实的几点建议 1、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县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直接关系到全县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我们一定要清醒认识目前我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目前社会各界对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我们也要认识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完善的过程,是一个艰巨和长期的任务,我们一定要与时俱进,转变观念,协调一致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及时调整相关医保政策。一是根据目前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的实际情况,减轻企业参保人员和公务员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负担,并指导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对门诊、住院个人负担较重的人员给予补助,适当地扩大门诊重症的范围。二是允许个人账户的资金支付住院、门诊重症等所有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应由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三是积极研究制定不同缴费水平,享受不同层次保障待遇的多种参保方式,解决困难企业参保问题,并适时出台流动性大企业职工参保办法。 3、努力扩大覆盖范围,增强辐射力。要坚持不懈地在全社会做好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广角度的宣传发动工作,深入企业、深入车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过细工作,花真正功夫,切实抓住三个层面来扩大覆盖面。首先,充分发挥全县重点骨干企业在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工作中的带头示范作用,确保它们做到“应保尽保”。其次,做好面广量大的乡镇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特别是由原骨干乡镇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职工的保险工作,确保更多的企业职工能够享受到医疗保险带来的实惠。再次,积极动员有缴费能力的社会自由职业者及其他社会从业人员自觉参加医疗保险,不断增大全县医保基金基数,有效防范出险风险。 4、建立健全领导体制。打破医疗保险工作由县医保部门独自作战的工作格局,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目标措施明确、压力传递到位、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建立加强医保工作的部门联动制度和例会制度,依据各自职能明确目标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医保工作始终摆在应有位置。 5、切实落实责任体系。建议县政府在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全县包括医疗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责任体系。要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并将医保工作列入对乡镇、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实绩考核,真正实行责任追究,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确立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医保工作的责任。认真执行“医保工作不达标企业,经营者不得评先评模,企业不得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的做法,真正为企业职工的现在和未来编织起一张严实的“安全网”,为我县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奠定和谐之基 。
来源:澧县总工会办公室 卞业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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